債務糾紛報警有用嗎?鄭州專業律師


  • 2020-11-03

債務糾紛報警有用嗎?鄭州專業律師

債務糾紛報警有用嗎?鄭州專業律師

首先是債務糾紛,判斷是欺詐還是民事糾紛,能否報警,重要的是債務人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實施欺詐公私財產金額大的行為。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被害人報警,警方立案;如果是一般經濟糾紛,警方當然會告知當事人不構成詐騙罪,當事人只能通過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由于民間貸款糾紛是民事糾紛,公安部有規定,公安機關嚴格插手民事糾紛,一般不管民間貸款糾紛,公安部有關規定,公安機關不得插手合同、債務等經濟糾紛事件。公安機關不得干預,除非涉及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金融欺詐等犯罪活動。一般債務糾紛、貸款不償還等公安機關不處理的,只能向法院起訴。

如何解決債務糾紛?

調解優先法

談判與和解是指債權人的權利責任雙方在自愿和相互理解的基礎上,通過第三方的直接協商或邀請解決爭端。債務人在債務到期或者即將到期時,暫時無法償還債務,但是,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商履行債務期限、方式、數額等。債權人的債權由抵押權人或者第三人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與擔保人或者保證人協商,使擔保人償還或者用全部抵押資產償還債務。

二次調停法

可以向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根據司法部頒布的一些關于人民調解工作的規定。

《仲裁法》

按照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采用或裁或審或一裁終局制度,相對于兩審終審制而言,更有利于當事人之間的快速糾紛解決。當事各方應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4號程序

債的爭議訴訟是指民事訴訟。對于某些比較復雜、對方當事人難以解決或通過其他途徑難以解決的案件,債權人可以選擇訴訟方式解決。

該如何調解債務糾紛呢?

在債務人所在地的管轄法院直接找到內蒙古地區經濟調解中心訴調對接工作室即可。請求調停時,必須提供以下證據

1.申請人(債權人)應提供以下資料:

1.能夠證明被告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例如契約,借條,收據,欠條等;

(2)被告已經履行了自己的義務,而其卻逾期不履行。如果錢是以什么方式、什么時間、什么地點給被申請人的,到期被申請人仍未歸還,最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的證據;

(3)如果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提供其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如果是單位擔保,必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4)就被告未能履行義務的原因提供證據。

被告應當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變更、注銷。如果所提供的材料是偽造的,具有欺騙性質,則應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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