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劃入生態保護區有證也是違建嗎?


我國對生態環境保護是非常重視的,被劃入生態保護區后,在生態保護區內,不得從事建設活動,破壞生態環境的,要承擔法律責任,那么房子被劃入生態保護區有證也是違建嗎?

一、房子被劃入生態保護區有證也是違建嗎

劃入生態保護區后,房屋如果有合法證件的,是屬于合法的建筑,對房屋進行拆遷時,要對被拆遷人給予經濟補償。

二、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的區域之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在鄉村、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確實需要占有農業用地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辦理農業用地轉用審查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發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土地使用審批手續。

根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沒有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或者沒有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整改,處建設工程造價5%-10%之內的罰款;無法進行整改措施不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根據我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沒有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或者是沒有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規范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整改;逾期不進行整改的,可以進行拆除。

房子被劃入生態保護區有證也是違建嗎?對違法建筑的認定,是以該建筑物是否有合法的證件確定的,如果房屋被納入了生態保護區,但有合法證據的,屬于合法的建筑,對房屋進行拆遷時,要對被拆遷人給予經濟補償。擅自改變要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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